定編
定編(fixed nurnber of staff members),亦稱“確定編制”。根據機關和企、事業(yè)單位承擔的工作、生產任務確定機構的設置和人員數量。通常由主管部門根據單位的工作職能、任務需要,以精簡機構,節(jié)約用人,提高工作、生產效率為原則,科學合理地制定編制,報上級主管部門審定。中國的編制類型一般分三類:(1)凡屬國家權力機關、行政機關、司法機關、金融機關及黨派、政協(xié)、人民團體的機關編制,均列為國家行政編制。(2)凡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服務,不以創(chuàng)造利潤為直接目的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為事業(yè)單位,列為國家事業(yè)編制。(3)凡從事工農業(yè)生產、交通運輸、基本建設和商品流通及為國民經濟、文化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,并獨立實行經濟核算的全民所有制單位,屬國家企業(yè)單位,列為國家企業(yè)編制。大、中、小學列為事業(yè)編制。中國的全日制中、小學教職工的編制按國家教育委員會《關于中等師范學校和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意見》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