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名法的意思
于一群事物中,先就某屬性分為有此屬性與無此屬性二類。再就另一屬性的有無,將已分者再分為二,如此逐層分類的方法,稱為「二名法」。
字義分解
(1)(數(shù))數(shù)目字:一~。
(2)(數(shù))序數(shù);表順序:第~。
(3)(形)次等的:~把刀。
(4)(形)兩樣:不~價。
1.人或事物的稱謂:名字。名氏。名姓。名義。名分(fèn )。名堂。名落孫山。名存實亡。
2.起名字:“秦氏有好女,自名為羅敷”。
3.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(jù)的稱號:這些人以“辦學(xué)”為名,行騙錢之實。
4.叫出,說出:不可名狀。
5.聲譽:名譽。名聲。名優(yōu)(a.出名的,優(yōu)良的;b.名伶)。名噪一時。名過其實。
6.有聲譽的,大家都知道的:名人。名士。名師。名將(jiàng )。名醫(yī)。名著。名流。名言。名勝。名劇。
7.占有:不名一文。
8.量詞,用于人:三名工人。
(1)(名)由國家制定或認(rèn)可;并強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條例等行為規(guī)則的總稱:憲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寫~。
(3)(名)標(biāo)準(zhǔn)樣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義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術(shù)。
(5)姓。
(6)(動)效法:~后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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