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刑止刑的意思
⒈ 猶以刑去刑。
引《周禮·武帝紀下》:“以刑止刑,世輕世重。罪不及嗣,皆有定科?!?br />《唐律·名例一》:“不立制度,則未之前聞。故曰以刑止刑,以殺止殺。”
【解釋】猶以刑去刑。
【出處】《周書·武帝紀下》:“以刑止刑,世輕世重。罪不及嗣,皆有定科?!?/p>
【示例】不立制度,則未之前聞,故曰以刑止刑,以殺止殺?!短坡伞っ弧?/p>
【近義詞】以刑去刑
【語法】以刑止刑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
字義分解
(1)(介)用;拿;按:~少勝多|喻之~理。
(2)(介)依:~次就座。
(3)(介)因:何~知之?
(4)(介)表示目的:~待時機。
(5)(介)〈書〉于;在(時間):中華人民共和國~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。
(6)〈書〉(連)跟‘而’相同:城高~厚;地廣~深。
(7)用在單純的方位詞前;組成合成的方位詞或方位結(jié)構(gòu);表示時間、方位、數(shù)量的界限:黃河~北|九年~前。
1. 對犯罪的處罰:刑罰。刑法。刑律。刑事。執(zhí)刑。服刑。
2.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:刑訊。受刑。刑具。
(1)(動)停止:~步|~境。
(2)(動)攔阻;使停止:~痛|~吐|~瀉|~血。
(3)(動)(到、至……)截止:至今為~。
(4)(副)僅;只:~此一家。
最近文章
http://m.boarscreekinteractive.com/ciyu_view_9f746a43ac9f746a/
合作QQ:564591 聯(lián)系郵箱:kefu@hao8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