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的意思
⒈ 亦省作“以牙還牙”。
引語出《舊約全書·申命記》:“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?!?br />魯迅《墳·論“費厄潑賴”應(yīng)該緩行》:“‘犯而不校’是恕道,‘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!’是直道?!?br />張?zhí)煲怼缎律罚骸拔覀円匝圻€眼,以牙還牙!敵人用大炮來轟我們,我們也用大炮去回答他們。”
老舍《四世同堂》八四:“我們的抗戰(zhàn)不僅是報仇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而是打擊窮兵黷武,好建設(shè)將來的和平?!?br />華山《雞毛信》:“炮樓里的鬼子都進山搶糧了, 前周莊炮樓空空的,只剩下幾個黑狗子了。叫咱們隊伍趕緊到平川里去打炮樓。以牙還牙嘛!”
【解釋】用瞪眼回擊瞪眼,用牙齒咬人對付牙齒咬人。指對方使用什么手段,就用什么手段進行回擊。
【出處】《舊約全書 申命記》:“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”
【示例】“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”,這樣“還”下去是沒有了局的。(葉圣陶《英文教授》)
【近義詞】針鋒相對
【反義詞】退避三舍
【語法】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復(fù)句式;作謂語、分句;含褒義。
字義分解
(1)(介)用;拿;按:~少勝多|喻之~理。
(2)(介)依:~次就座。
(3)(介)因:何~知之?
(4)(介)表示目的:~待時機。
(5)(介)〈書〉于;在(時間):中華人民共和國~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。
(6)〈書〉(連)跟‘而’相同:城高~厚;地廣~深。
(7)用在單純的方位詞前;組成合成的方位詞或方位結(jié)構(gòu);表示時間、方位、數(shù)量的界限:黃河~北|九年~前。
(1)(名)人或動物的視覺器官。通稱眼睛。
(2)(名)(~兒)小洞;窟窿:泉~|炮~|拿針扎一個~兒。
(3)(名)(~兒)指事物的關(guān)鍵所在:節(jié)骨~兒。
(4)(名)圍棋用語;成片的白子或者黑子中間的空兒;在這個空兒中對手不能下成活棋。
(5)(名)戲曲中的拍子:一板一~。
(6)(量)用于井;窯洞:一~井|一~舊窯洞。
1. 回到原處或恢復(fù)原狀:還鄉(xiāng)。還俗。衣錦還鄉(xiāng)。返老還童。
2. 回報別人對自己的行動:還手。還擊。以眼還眼。以牙還牙。
3. 償付:歸還。償還。還本。原物奉還。
4. 古同“環(huán)”,環(huán)繞。
5. 姓。
1. 依然,仍然:這本書還沒有看完。
2. 更加:今天比昨天還冷。
3. 再,又:鍛煉身體,還要注意休息。
4. 尚,勉強過得去:身體還好。
5. 尚且:他還搬不動,何況我呢?
(1)(名)牙齒:門~|鑲~|~醫(yī)。
(2)(名)特指象牙:~筷|~章。
(3)(名)形狀像牙齒的東西:~子。
(4)(名)(Yá)姓。
(5)(名)(~子)舊時為買賣雙方撮合從中取得傭金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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