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用成語
ㄅㄨˋ ㄔㄥˇ ㄓ ㄊㄨˊ
BCZT
偏正式成語
古代成語
貶義成語
不逞:不得志,不如意;徒:人(含貶義)。因心懷Hao86.com不滿而鬧事?lián)v亂的人。
先秦 左丘明《左傳 襄公十年》:“司氏、堵氏、侯氏、子師氏皆喪田焉,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,因公子之徒以作亂?!?/p>
不逞之徒偏正式;作主語、賓語;指犯罪分子或存心搗亂的人。
如有不逞之徒假托民軍,借端擾害治安,即為人民公敵。(蔡?hào)|藩、許廑父《民國通俗演義》第六十八回)
the unruly
<法>hors-la-loi
1. 副詞。
2. 用在動(dòng)詞、形容詞和其它詞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詞或名詞性語素前面,構(gòu)成形容詞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謙)。不刊(無須修改,不可磨滅)。不學(xué)無術(shù)。不速之客。
3. 單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4. 用在句末表疑問:他現(xiàn)在身體好不?
(1)(動(dòng))顯示(才能;威風(fēng)等);夸耀。
(2)(動(dòng))(壞主意)達(dá)到目的。
(3)(動(dòng))縱容;放任。
1. 助詞,表示領(lǐng)有、連屬關(guān)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詞,表示修飾關(guān)系:緩兵之計(jì)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謂結(jié)構(gòu)之間,使成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”。
4. 代詞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閑視之。
5. 代詞,這,那:“之二蟲,又何知”。
6. 虛用,無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(1)(形)空的;沒有憑借的:~勞。
(2)(副)表示除此之外沒有別的;僅僅:~留。
(3)(副)徒然:~自驚擾。
(4)(名)徒弟;學(xué)生。
(5) 姓。
(6)(名)信仰某種宗教的人:教~。
(7)(名)同一派系的人(含貶義):暴~。
(8)(名)人(含貶義):好色之~。
(9)(名)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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